東協國家之間的專利合作日益密切,這為企業在區域內申請專利提供了便利。申請人在一個東協國家提交的專利申請,經過實體審查後,可以加快在其他東協國家的審查進程。如此不僅節省時間和成本,也提高專利審查的效率。
東協國家之間的專利合作日益密切,這為企業在區域內申請專利提供了便利。例如,透過東協區域專利審查合作機制(ASEAN Patent Examination Co-operation,簡稱ASPEC),申請人在一個東協國家提交的專利申請,經過實體審查後,可以加快在其他東協國家的審查進程。如此不僅節省時間和成本,也提高專利審查的效率。ASPEC由汶萊、柬埔寨、印尼、竂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以及越南等九國組成。
選PCT還是ASPEC申請專利?
PCT(專利合作條約)提供申請人可以透過一次提交的方式,在多達153個成員國中保留專利申請的優先權。然而,PCT申請並不直接授予專利,申請人仍需在各個國家進行國內階段的申請和審查。相較之下,透過ASPEC途徑,可以更有效率地在東南亞國家內部進行專利申請,特別是當企業主要目標市場集中在東南亞時,這是一個更具吸引力的選項。
東南亞國家專利申請的特殊態樣
1. 印尼:審查等待期較長
印尼在專利申請的審查過程中,通常需要面對較長的等待期,這主要是由於審查人員短缺和案件積壓所致。企業在印尼申請專利時,應有充足的時間預算,並考慮如何在等待期內有效管理專利佈局。
2. 新加坡:高效的專利審查
新加坡以其高效的專利審查流程而聞名。該國提供的專利審查快速通道計劃(SG Patent Fast Track Programme),允許申請人在最快6個月內取得專利。另如果申請人在美國、歐洲、日本或其他東協國家已經獲得了專利,則新加坡專利局會參考這些結果來加速其審查進程。上述措施這使得新加坡成為企業希望快速取得專利保護時的首選國之一,對於希望快速獲得專利保護的企業來說,是一個非常有利的選項。
3. 馬來西亞:雙語專利申請的要求
馬來西亞接受英文和馬來語的專利申請文件。不允許用其他語言提交申請並補交英語或馬來語譯文。
4. 柬埔寨:與中國的專利登記協議&與歐洲的專利協議
柬埔寨與中國有一項特殊的專利協議,即在中國已經獲得授權的專利可以直接在柬埔寨進行登記,無需經過實質性審查。這大大簡化了在柬埔寨申請專利的過程,也為已經在中國取得專利的台灣企業提供了一條快速進入柬埔寨市場的途徑。需要注意的是,這種登記程序僅適用於2018/3/28開始實施以後在中國授權的專利。此外,申請歐洲專利的申請人亦可請求在柬埔寨生效,EPO核准的歐洲專利在柬埔寨生效後,與柬埔寨專利具同等法律效力,並受柬埔寨專利法約束。
5. 寮國:與新加坡的專利協議
申請人可就已核准之新加坡專利請求直接於寮國生效,不須經過審查,但應為申請日在2002/1/17(含)之後。
6. 緬甸(未加入ASPEC):逐步完善的專利法規
緬甸在過去幾年中逐步完善了其專利法規(2019/3/11通過首部專利法),但實際執行仍在發展中。對於考慮進入緬甸市場的企業來說,了解最新的法規變化和申請要求至關重要。